凤祥新闻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20140918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织起安全生产的高压线,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上黑名单,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一是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20万元人民币至2000万元的罚款;二是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等级分别处以其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八十的罚款;三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通讯员 孟丽珍 张明广)
新大加水塔企业 饲料废气除臭 三七九美发生活 一买网 捷诚旅行社有限公司 菜菜铺 沙坪坝代账新檀 雅典娜美丽购物网 越洋物流 北京美吉特礼品公司 广州三洋空调维修 乐趣袋 佛山市宝瑞兴不锈钢有限公司 兴城房地产 选择专业选择学校 索迪曼工贸有限公司 菲蕊儿官方中文网 85度c加盟 黑龙江久发铜管有限公司 廣山茶苑 惠州市安驰达物流有限公司 运城汇讯网